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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基础知识问答(三)

作者: 博莱达 编辑: Sob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8.25
信息摘要:
VOCs挥发性有机物做为夏季臭氧污染的主要来源,越来越受到环保治理的重视;那么VOCs治理的基础知识,大家知道多少呢?跟着小编,学习VOCs…

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基础知识(三)——江西博莱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VOCs常用末端治理的装置有相应的技术规范吗?

截至 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制定了3项常用末端治理装置的工程技术规范。分别是∶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 2026-2013)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

2.吸附法装置运维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1)除溶剂和油气储运销装置的有机废气吸附回收外,进入吸附装置的有机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当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高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时,应使其降低到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后方可进行吸附净化;

(2)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1mg/m3

(3)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40℃;

(4)在吸附操作周期内,吸附了有机气体后吸附床内的温度应低于83℃。当吸附装置内的温度超过83℃时,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启动降温装置。

3.催化燃烧装置运维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1)排风机之前应设置浓度冲稀设施。当反应器出口温度达到600℃时,控制系统应能报警,并自动开启冲稀设施对废气进行稀释处理;

(2)催化燃烧或高温燃烧装置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3)催化燃烧或高温燃烧装置应进行整体保温,外表面温度应低于60C℃;

(4)进入催化燃烧装置的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当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高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时,应通过补气稀释等预处理工艺使其降低到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后方可进行催化燃烧处理。

4.蓄热燃烧装置运维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废气浓度波动较大时,应对废气进行实时监测,并采取稀释、缓冲等措施,确保进入蓄热燃烧装置的废气浓度低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5%;

(2)应在治理工程与主体生产工艺设备之间的管道系统中安装阻火器或防火阀,阻火器应符合GB/T 13347—2010的相关规定,防火阀应符合GB15930—2007的相关规定;

(3)当治理工程进风、排风管道采用金属材质时,应采取法兰跨接、系统接地等措施,防止静电产生和积聚;

(4)管道气体温度超过60℃或蓄热燃烧装置表面可接触部位的温度高于60℃时,应做隔热保护或相关警示标识,保温设计应符合SGBZ-0805的相关规定;

(5)燃料供给系统应设置高低压保护和泄漏报警装置;

(6)压缩空气系统应设置高低压保护和泄漏报警装置。

5.什么是蓄热催化燃烧(RCO)、催化燃烧(CO)、蓄热燃烧(RTO)?它们有什么区别?

1.RCO 是指利用VOCs 氧化催化剂的作用,催化氧化有机废气中的VOCs,同时利用蓄热体的蓄热能力对VOCs 氧化反应产生的能量和加热设备产生的热量进行循环利用的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装置;

2.RTO的原理是在高温下将废气中的有机物(VOCs)氧化成对应的二氧化碳和水,从而净化废气,并回收废气分解时所释放出来的热量;

3.RCO与CO的区别在于是否使用蓄热装置。RCO与RTO的区别在于是否采用了催化剂;

4.一般而言,RCO的投资成本高,燃烧温度低,运营成本低。RTO的投资成本低,燃烧温度高,运营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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